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型号:甲级、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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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一、资质介绍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以下简称涉密印制),是指以印刷、复制等方式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

涉密印制资质是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法定资格。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应当选择具有涉密印制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承接涉密印制业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涉密印制资质管理工作,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涉密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审查工作,或者组织机构协助开展工作。

实施涉密印制资质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资质等级

涉密印制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涉密印制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机密级、秘密级涉密印制业务

涉密印制资质包括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其他涉密印制业务

资质单位应当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种类范围内承接涉密印制业务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从事印制业务三年以上,甲级资质申请单位还应当具备相应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二)无犯罪记录且近三年内未被吊销保密资质(资格),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印制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具有从事涉密印制业务的专业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保密条件

(一)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二)保密制度完善;

(三)从事涉密印制业务的人员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具备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四)用于涉密印制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五)有专门的保密工作经费;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保密条件。

3、其他条件

申请涉密文件资料、涉密光电磁介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的单位不得有外国投资者投资。

申请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资质的单位不得由外国投资者控股

4、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申请资质以及资质有效期内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30%;

(二)实际控制人在申请期间及资质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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